去年六月份的一天中午,某園食堂發生了一起炊事人員集體吃孩子的東西的事故(每人吃了一個大蝦)。當時園領導沒有發現,也沒有人反映此事。事隔一個星期后,班長與副班長在工作中發生口角,副班長說出了此事,說食堂炊事員吃孩子的東西。聽到此事,分管后勤的副主任感到很吃驚:食堂從未發生過這樣的事,我園的規章制度很嚴,不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占孩子的利益,怎么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聽到反映后,副主任深入到食堂了解情況。食堂的幾位同志承認了此事,副主任又找到了班長,了解吃東西的具體情況。班長承認東西是她讓吃的,各班把分剩下的讓大伙嘗一嘗,并表示自己做得不對。副主任對她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及時召開食堂班委會,讓班長在食堂班委會上做了檢查。為了達到教育目的,對所有吃孩子東西的人進行了罰款處理,班長罰得重一點,作為分管食堂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雖然未吃,但也有領導責任,自己主動交了罰款,罰款全部記到幼兒伙食賬上。
這件事發生后,園領導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園務會,通報了此情況,分析了事故發生的原因:雖有制度,但執行不嚴。今后,要嚴格加強職業道德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決不允許此類事情再發生。
分析與思考
該事故的發生是因為制度執行不嚴造成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況經常在幼兒園的管理工作中遇到,一方面是領導對貫徹制度執行的力度不夠,另一方面是教職工的職業道德素質欠缺。制度制定出來并沒有萬事大吉,這需要上至領導下至教職工一致地貫徹執行。您園的規章制度執行狀況如何?如果發生上述事故,你們會怎樣處理?在以后的合理工作中又怎樣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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