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幼兒園如何運用獎勵的思考論文
在一次教研活動中,一位幼兒園教師和我談到了這樣一件事情:她所在班級的一個小男孩慶慶,是個十分能干、熱情外向的男孩。有一天午睡前,慶慶很早就進入了睡眠室,看到老師在拉窗簾,慶慶也去幫忙。這樣連著好幾天,慶慶在午休準備環節都幫助老師拉窗簾。有一次老師特意獎勵了慶慶一顆糖果,慶慶十分開心。誰知獎勵后的第二天午睡前,慶慶卻對老師說:“老師,你要給我糖的,不給我就不拉窗簾了。”老師一時有些愕然,沒想到獎勵似乎沒有起到積極作用,反而變了味。這位教師感到很困惑,到底該不該給獎勵呢?為什么給了獎勵反而適得其反呢?
獎勵,作為一種對幼兒積極行為的肯定與強化的教育方法,在幼兒園中被廣泛地使用。以上這位教師遇到的問題是教師發現運用獎勵后的結果與自己運用獎勵的初衷背道而馳。由此可見,獎勵作為一種教育手段,并不一定對幼兒的行為都產生正向作用。如何合理、恰當地運用獎勵,是幼兒園教師需要關注并深入思考的重要問題。
一、為什么要獎勵
幼兒園的獎勵是兒童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引導和塑造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的一種教育策略。由于3~6歲的幼兒處于“他律”的道德發展階段,個人的道德認知直接與外部的獎懲聯系在一起,因此在幼兒園階段可以通過獎勵增強幼兒對是非的判別,讓幼兒了解哪些行為是被社會所接受的,是值得贊賞的。當積極的行為發生時,教師給予獎勵,讓幼兒獲得愉悅的情感體驗,他們就會更加愿意重復那些行為,并逐漸內化為個體的自覺行為。同時,獎勵有助于提高幼兒的自我效能感和自主感,增強自尊心和自信心,有利于兒童形成對世界、對他人的正面看法,激發幼兒的親社會行為和情感。
二、何時獎勵
既然獎勵是教育的一種重要策略,那么什么情況下該運用獎勵呢?目前在幼兒園的教育實踐中,基本上教師每天都在運用獎勵,甚至出現了一些濫用獎勵的現象。“你真棒!”“你真聰明!”“如果你今天能在規定時間內把飯吃完,老師就給你獎勵一個小貼畫”“只要你今天來幼兒園不哭,老師就給你一個小玩具”……請教師們反思一下,獎勵是否已經演變為控制幼兒行為的一種工具了呢?
心理學家德西曾做過一個實驗,讓一些學生解答妙趣橫生的智力難題。開始,對所有學生都不獎勵。而后,把學生分成兩組,其中一組每解答一個難題就獎勵1美元,另一組則沒有任何獎勵。德西發現,被獎勵一組的學生在有獎時解題十分努力,但在自由活動時卻很少有人自學答題,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無獎勵一組中的許多學生仍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望,在自由活動時間熱衷于解答未解出的難題。
這個實驗對于教師應該在什么時候運用獎勵給出了很好的啟示。當兒童本身對某一行為或活動具有強烈的內在動機時,外部的獎勵反而削弱了其內在動機。這時候如果外部獎勵消失了,幼兒之前相應的行為也就減少了。德西效應正好解釋了話題中出現的這個問題,小男孩慶慶本身自主自發的親社會行為——幫助老師拉窗簾,由于教師不合時宜地給了糖果的獎勵,削弱了其為大家服務的內部動機,而將注意力轉移到了獲取獎勵物上,結果獎勵起了反作用,“老師不給糖,我就不拉窗簾了”。
因此,獎勵的運用一定要適時。適時具體來說是指要根據需要給予獎勵,當行為或活動本身對幼兒具有激勵意義和吸引力時,運用獎勵尤其是物質獎勵反而不利于幼兒專注于行為與活動,減弱了幼兒出現相應行為或參與活動的內在動機;當幼兒需要付出意志努力,投入一定時間、精力才能完成某一行為或活動時,獎勵能夠更好地強化他的勝任感和滿足感,從而起到積極的作用。
三、獎勵什么
獎勵從類型上主要分為兩類: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在幼兒園中運用較多的物質獎勵包括直接給予激勵物(如糖果、小玩具等)和代幣制 代幣制:是用象征錢幣、獎狀、獎品等標記物為獎勵手段來強化良好行為的一種行為矯正方法。。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托班、小班的幼兒由于有意注意時間短,在積極行為后需要及時給予強化,所以更適宜用直接獎勵物。中班、大班幼兒自主意識不斷增強,對自我行為的調控能力進一步發展,合作與競爭行為也逐步增多,因此可以選擇用代幣制進行獎勵。如幼兒園常見的印章墻、獎勵欄等,孩子們可以通過累積小獎勵換取最后的大獎勵。但是總體而言,應該謹慎使用物質獎勵。有研究表明,頻繁的物質獎勵容易導致幼兒在心理上對獎勵物產生依賴和貪求,造成幼兒過分關注獎勵物而非積極行為本身,從而讓獎勵變了味,失了效。
因此,我們建議幼兒園教師可以更多地使用精神獎勵,具體包括點頭微笑、眼神關注、親近擁抱、口頭表揚等。幼兒都渴望教師的關注與親近,因此教師對孩子的一個眼神、一個微笑、一次牽手、一個擁抱往往比小紅花、小印章更能夠給幼兒帶來積極的情感體驗,起到正強化的作用。與此同時,教師也可以通過口頭表揚的形式對幼兒進行獎勵。但是在運用口頭表揚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表揚的語言要真誠,符合實際。其次,表揚的內容要指向過程,具體到行為,引導幼兒形成正確的內部歸因。比如大班幼兒在科學區反復嘗試一個實驗終于成功了,教師可能會說:“你真聰明,好棒!”“太好了,終于成功了,你太棒啦!”“你在做實驗的過程中,不斷嘗試多種方法,始終堅持探索,沒有放棄,老師覺得你真的很棒!”以上三種表揚中,第三條更多地指向幼兒的行為過程,幫助幼兒了解自己的什么行為受到了老師的贊賞,是因為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而不是聰明或者實驗成功的結果,從而引導幼兒在以后的科學活動中更加勇于嘗試,不斷努力,不輕易放棄。最后,表揚應該注重增加幼兒的自主感和勝任感,減少對幼兒行為的控制。如針對上面慶慶小朋友的自發行為,教師可以在集體中提出表揚:“慶慶你真能干,幫助老師把睡眠室的窗簾拉好,為全班小朋友服務,老師代表小朋友們謝謝你!”這樣的表揚能夠讓慶慶更多地體驗到自我效能感——“我很能干,可以幫全班小朋友做事情”,這樣的精神獎勵比糖果的物質獎勵更能強化慶慶為集體服務的行為,使其萌發為集體做事的榮譽感和自豪感。
四、如何確定獎勵標準
獎勵標準對于獎勵的正確實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確立了明確、科學的獎勵標準,才能促使幼兒不斷地按照要求積極改善自己的行為,在原有的基礎上得到發展。
1與幼兒共同制定獎勵標準
目前幼兒園的獎勵標準通常是由教師決定的,教師成為獎懲的權威,正因如此,獎勵常常演變為教師管理和控制幼兒的手段,而不是教育的手段。建議教師能夠將獎勵的主權回歸兒童,帶領幼兒共同討論、制定獎勵標準。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教師可以引導幼兒判別哪些行為是被集體所接納的,哪些行為是要受到約束的,制定標準的過程就是對幼兒進行道德教育的過程;另一方面由于幼兒作為主體參與了獎勵標準的制定,進一步理解、內化了標準要求,從而加強了幼兒實踐積極行為的內在動機,也就是變“要我做”為“我要做”。
2獎勵標準區分集體與個體
教師在實施獎勵的過程中,應該面向全體兒童,關注個體。因此既需要面向全體的統一獎勵標準,又需要針對個體的差別化獎勵。在集體中,那些相對能力比較強的幼兒總是能更多地獲得教師的.獎勵,而其他幼兒相對易受到忽視,因此關注個體差異的獎勵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針對個體獎勵時,教師應該將幼兒原有的能力水平作為參照標準,將幼兒的行為表現進行縱向比較,及時發現每一個幼兒的進步與發展,讓更多的幼兒獲得認可。
3獎勵標準保持家園一致
獎勵的標準還應該盡可能做到家園一致。因為家庭和幼兒園是對幼兒行為影響最大的兩個環境。家長和教師對幼兒的行為獎勵標準一致,有利于幼兒形成統一的價值判斷,其積極行為也就更具穩定性。如果家長和教師的獎勵標準不一致,甚至是矛盾的,那么幼兒就容易產生觀念認識上的混亂,從而導致幼兒道德認知與行為的脫節,影響幼兒道德的發展。
綜上所述,幼兒園教師要明確獎勵是一種強化幼兒的積極行為、幫助幼兒形成良好道德認知的教育策略,而非控制幼兒行為的手段。在運用獎勵時,教師要選擇合適的時機,當幼兒在從事一件需要付出較大努力、不容易完成的活動時,獎勵更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由于幼兒的道德認知正處于發展階段,教師應當更多地使用精神獎勵,避免造成幼兒對物質的貪戀。在制定獎勵標準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幼兒的主體地位,與幼兒共同協商、制定標準;其次,在一個集體中,標準應具有面向全體和關注個體兩個維度,盡可能讓更多的幼兒獲得獎勵;最后,為了讓獎勵發揮更大的效用,應盡量做到獎勵標準家園一致,共同塑造幼兒的積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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