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天真可愛、活潑好動,沒有較好的自控能力,所以運用動靜交替,情景交融等各種形象生動的方法,讓幼兒在動、聽、看、辨、唱的趣味實踐中體驗:尋找音樂——感受音樂——理解音樂——鑒賞音樂——表現音樂的全歷程。
如在給中班幼兒上音樂活動“走路”時,可用
兒歌朗讀和打擊出象征小兔、小鹿、小鴨走路的聲音,讓幼兒很快掌握了切分音的基本節奏。又如在“打電話”這一活動中,可運用扮演角色的形式,來引發幼兒學習齊唱、分組唱的歌唱方法,讓部分幼兒當打電話的娃娃,另一部分幼兒當接電話的娃娃,配上道具“電話”,幼兒很容易在感興趣的氛圍中學會此種歌唱方法。
選擇不同的音樂素材提高幼兒分辨音樂的能力。
在進行音樂欣賞時,教材的選擇直接關系到幼兒對音樂欣賞的興趣。選材應注意幼兒的可接受性、可接納性。不同的音樂會帶給幼兒不同的感受。
如在音樂活動中,我讓幼兒欣賞《小燕子》這首曲子,幼兒都說很好聽,是小鳥飛來了,而且立刻做出了鳥飛的動作,而且動作優美,當幼兒男孩子在亂蹦亂跳時,有的女孩就會說:“不能這樣,小燕子要飛的還漂亮的,要輕輕的”;當我放到熱情奔放的音樂時,幼兒個個扭頭扭腰,跳起了歡快的動作,而且還在大聲說笑,盡情發泄,就連平時不怎么言語的章婧堯、劉超等小朋友也在活動室中間蹦跳起來……。當幼兒聽到《共產兒童團》的音樂時,立刻做出了解放軍的動作,敬著軍禮,很神氣的走著。嘴里還不時的說著:“我是解放軍”。雖然他們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是在他們的動作、表情中完全能感受到他們對音樂性質的理解和表現。
當然,音樂的選材是很重要的,要能吸引幼兒。有一次我讓幼兒聽一首鋼琴曲,幼兒不感興趣,因此只顧做自己的事,對音樂置之不理。可見,音樂的選材必要貼近幼兒生活,能讓幼兒有切身的體驗,他們才能對音樂產生表現的欲望。
(三)·注重讓幼兒通過自己的活動來自我表達和表現
幼兒教育的全部藝術就在于培養幼兒的學習興趣,調動幼兒主動求知的積極性,只有當幼兒需要的時候,教師的給予才能收到最佳效果,在以往的音樂教育中,老師往往忽視幼兒的主動性、積極性,沒有給他們充分自由的活動空間,過分的注重技巧訓練。如在學律動時,老師一遍又一遍教
舞蹈動作,幼兒機械地重復學,使本來很好的音樂活動變成枯燥無味的動作訓練,幼兒的興趣隨著一遍一遍的“不對”聲遞減,其實,在教學中,只要充分調動幼兒的表現欲望,讓他們在自編、自創中探索,產生動力和自信感,有了學習的興趣,他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就得到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