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幼兒的能力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教師的意志為轉移的,這在數學活動中表現尤為突出。有的孩子思維敏捷、感悟快,一點就通;有的孩子思維遲緩、感悟慢,總不開竅。為了讓孩子跳一跳夠得著,教師就要讓幼兒進行有層次的練習,既可以讓孩子操作難易不同的有層次的材料,又可以讓孩子按不同的要求進行練習。
數學是研究現實世界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系的科學。現代教育觀指出:數學教學,應從孩子的知識經驗出發,讓孩子親身經歷參與特定的教育活動,獲得一些體驗,并且通過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將實際問題抽象成數學模型,并對此進行理解和應用。隨著幼兒園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的貫徹落實,幼教工作者對幼兒園的數學教育有了新的認識,幼兒園數學教育應更注重啟蒙性、生活化,注重培養幼兒對數學活動的興趣,讓孩子在生活和游戲中感受事物的數量關系,體驗數學的重要和有趣,感受學數學的樂趣,從而為孩子順利進入小學學習數學奠定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幼教工作者對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的研究越來越深化,一些新的教育觀和教學方法已越來越為廣大教師所接受,并運用于教育實踐中。然而,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教學活動的目標比較單一
幼兒園數學教育的目標包括:知識、技能、情感等方面的目標,在幼兒學習數學的過程中,除讓幼兒了解生活中的有關數量關系外,還應實現激發幼兒的興趣和求知欲,發展幼兒的邏輯思維能力和空間想象能力,訓練幼兒做事認真細致,具有主動性、堅持性、條理性和創造性,教育幼兒勇于克服困難,培養幼兒學習的毅力和自信心等多項目標,為孩子今后發展打好基礎。然而在幼兒園數學教育中還存在只為傳授知識,讓幼兒死記有關數學知識的現象。
所以教師在對幼兒進行數學教育時,要把多項目標滲透到教學活動中,多從培養幼兒的邏輯思維能力、學習興趣及良好的學習態度和學習習慣幾方面考慮,既讓幼兒學到知識,有促進其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
二.教師的數學概念模糊
數學教學是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嚴密的邏輯性的教學活動,它要求教師要準確把握數學概念的屬性,并能用幼兒容易理解的數學語言清楚表達出來,這對幼兒理解和掌握數學概念是極為重要的。但是,有些教師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經常出現概念表述不清和理解錯誤的情況。例如:在教幼兒按兩個特征進行分類時,教師先讓幼兒按一個特征分一次,再按一個特征分一次,活動就算結束了。其實,這個活動還應該有讓幼兒對同一批物體按兩個特征進行分類的活動環節。象這樣類似的情況在一些教師的教學實際中較為普遍地存在著。所以,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應加強對數學理論的學習。只有充分地了解數學理論以及科學全面地理解數學概念,才能將數學概念正確地運用到教學活動中去。
三.教師的教學語言不夠嚴謹
教師的語言表達是否正確、明白、易懂,直接影響著向幼兒傳授知識的效果,影響到幼兒語言和思維的發展。在數學教學中,數學知識本身的特點和幼兒思維的特點決定了幼兒學習和理解數學概念是有一定的困難的。因此,教師的語言表達對幼兒正確理解數學概念及有關知識是相當重要的。然而,有的教師對數學語言的規范性還未引起足夠重視。在實際的教學中,語言不作推敲、顛三倒四、前后矛盾等現象時有出現。所以,作為一名幼教工作者,我們在數學教學活動中,教師的語言要反復推敲,斟詞酌句,力求做到語言規范、嚴謹。
四.教師忽視幼兒的思維特點
幼兒期思維發展的趨勢是從直覺行動思維向具體形象思維發展,抽象邏輯思維尚處于萌芽狀態。幼兒學習數學,主要是通過四個階段,即實物操作——語言表達——圖像把握——符號把握,從而建立數學的知識結構。幼兒的思維特點決定每一次數學活動都必須由具體到抽象,由低級到高級逐步過渡,而且必須經過長期訓練才能達到目標,不是通過一兩次活動就能完成的。
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有的教師不考慮幼兒的思維特點,忽視幼兒的學習規律,甚至過高地估計幼兒的接受能力,其教學效果當然是不會理想的。在教學活動中有的教師片面依靠自己的演示,把答案強加給幼兒;有的教師設計的活動是跳躍式的,跳過實物操作的環節,直接進入圖像把握和符號把握這兩個環節;有的活動的設計則是單純的從符號到符號的過程。
瑞士著名心理學家皮亞杰在兒童學習數學的論述中言:“數學首先是,也是最重要的,是作用于事物的動作。”(《皮亞杰學說入門思維、學習、教育》)他告誡教師,過早強調圖畫表象和抽象符號教育將使幼兒的數學學習變成純粹的記憶,而提供實物操作材料——不只是停留在教師將材料進行短暫的示范,而是讓幼兒手腦并用全神貫注地進行操作的材料,對幼兒數學學習,思維發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所以在數學教學活動中,教師要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和思維特點,多采用一些幼兒喜愛的、豐富多彩的教學方法,為孩子提供豐富多彩、生動有趣的操作學具,充分激發幼兒操作的愿望和參與活動的興趣。從活動中體驗知識的演變過程,從而獲得知識結構和知識結果。讓孩子在“玩”中學數學,讓孩子在操作中親近數學,感知數學從而愉悅入門。
五.教師忽視評價的教育作用
這里所說的評價,是指以幼兒為對象,對幼兒活動、幼兒在教育過程中的受益情況和所達到的水平做出價值判斷。教師對幼兒的評價,應該是科學的、合理的評價,是能激發幼兒自信心,保護幼兒的自尊心,調動幼兒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以及能促進幼兒的發展。在數學教學活動中,有的教師沒有考慮到幼兒之間的個體差異,每個幼兒都希望得到教師的承認和贊許等實際情況,而采用統一的標準去要求和評價不同發展水平的幼兒。
新《綱要》指出:“尊重幼兒在發展水平、能力、經驗、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個幼兒都能獲得滿足和成功”。幼兒的能力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教師的意志為轉移的,這在數學活動中表現尤為突出。有的孩子思維敏捷、感悟快,一點就通;有的孩子思維遲緩、感悟慢,總不開竅。為了讓孩子跳一跳夠得著,教師就要讓幼兒進行有層次的練習,既可以讓孩子操作難易不同的有層次的材料,又可以讓孩子按不同的要求進行練習。實踐證明,只有承認孩子的差異,讓孩子進行有層次的操作練習,才能讓他們體驗到成功的快樂,才能支持他們對數學活動的興趣。教師要以關懷、接納、尊重的態度與幼兒交往,耐心傾聽,努力理解幼兒的想法與感受,支持、鼓勵他們大膽探索與表達。
無錫市東湖塘中心幼兒園 王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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