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幼兒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由于其身心發展不完善,因此需要成人的的保護和照料。然而近幾年來,我國幼兒園的傷害事故卻頻繁出現,對幼兒及其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因此有必要對國內外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的現狀進行分析和總結,通過借鑒國外幼兒園傷害事故的有效預防機制,以改善我國幼兒園安全事故頻發的局面。
關鍵詞:幼兒園 傷害事故 研究現狀 預防機制
中圖分類號:G6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1578(2015)08-0099-02
1 國內學者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的研究
1.1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表現形式的研究
國內學者對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種類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劉馨和李淑芳在《我國部分地區幼兒園安全狀況與安全教育調查》中通過對天津、山東等地區詳盡地調查得出幼兒常見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同伴咬傷、打傷;墜落、摔傷、跌傷;燙傷、燒傷;運動器械致傷以尖銳物品戳傷等五種事故種類。[1]謝祖霞指出幼兒園可能發生的危機事件主要有六類,即食物中毒或吸入毒氣、交通事故、幼兒園警惕性和防范意識不到位、幼兒園教職工的疏忽、戶外活動以及傳染病。[2]由此可見,幼兒園傷害事故的表現形式較為多樣。
1.2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原因分析的研究
關于導致幼兒園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國內研究者曾對此進行了深入地研究。曲正偉從認識落后、操作不公、經費匱乏、管理混亂等方面論證了民辦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因素。[3]徐靜通過個例研究分析了幼兒園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幼兒園環境設置、教師帶班經驗不足以及幼兒自身安全意識薄弱等三點。[4]
1.3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預防機制的研究
譚曼娜在《幼兒園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處理》中提出幼兒園應該建立并實施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提高教師的專業化水平,對幼兒實施多樣化的安全教育[5]朱揚壽、龔慶勝、夏冰的研究指出農村幼兒園安全防范的對策,提出建立安全防范網絡、加大獎懲力度、委派安全督察員、對幼兒園進行定期審制以及訓練幼兒的自救能力等措施。[6]阮愛新提出了預防幼兒園傷害事故的四點措施,即規范制度管理、優化生活環境、實施安全教育以及進行家、園、社的合作。[7]
2 國外學者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的研究
2.1幼兒園傷害事故預防的理論的研究
國外學者對幼兒園傷害事故預防的理論方面做出了很多的研究,主要有三個理論基礎。第一,安全科學理論。二十世紀中期,隨著科學技術以及安全技術的進步,人們逐漸深入探索安全技術問題,逐漸發展了事故樹分析、事件樹分析、人―機系統模型等事故致因理論。[8][9]第二,安全管理理論。美國三十年代著名的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提出了因果連鎖論和安全管理法則。第三,幼兒心理學原理。幼兒的身心發展還不完善,并且活動欲望十分強烈,同時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因此在活動中容易導致傷害事故的發生。
2.2幼兒園安全制度立法研究
美國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通過了《兒童保育法案》(Caring for Children Act),該法案中對幼兒的保育、教育和安全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同時,加州制定的《費爾德法令》(The Field Act)中對幼兒園的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亞洲地區,韓國和新加坡也對幼兒園的安全問題進行了立法管理。新加坡的教育部和國家安全協調秘書處負責對其國家的各類教育機構的安全問題和措施進行詳盡的評估。韓國行政安全部與教育學技術部、警署聯合制定的《強化兒童保護區域交通安全的對策》和《有關預防學校安全事故及補償法律》等文件也對幼兒園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法律保障。
2.3幼兒園傷害事故的主要類型與因素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于1990年發布的報告,大多數國家發生的意外傷害是造成兒童致傷、致殘、致死的重要原因。按照國際疾病分類標準,意外傷害分為十四類,分別為跌傷、碰傷、交通傷、刀割傷、燒燙傷、溺水、電擊傷、爆炸、中毒、自殺等。全世界各國的調查結果表明,兒童意外傷害最為常見的表現是交通事故、跌傷、燒傷和溺水。約翰?戈登的研究表明造成意外傷害的因素主要有三個,即宿主因素(hostfactors),指主要由人的性別、年齡、生理狀況等因素引起的,病原因素(agentfactors),指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物體,環境因素(environmentalfactors)指由氣候、位置、時間等狀況。[10]
2.4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預防對策的研究
美國的各級教育機構對兒童使用的玩具、物品做出嚴格的生產和安全標準。美國在幼兒園的日常管理中從安全條例的制定到評價的整個過程都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系統,其主要由3P組成,即人員、基礎和程序。在該系統中,幼兒園安全的指標都十分清晰,例如在園的幼兒園必須佩帶安全健康卡,在卡片上注明幼兒的基本信息以及家長的相關信息。
日本幼兒園中的一些環境似乎增加了危險因素,但日本學者認為兒童不是生活在純封閉、安全無危險的環境中,只有讓幼兒自己在充滿危險的自然環境中去體驗,才能形成防御危險的意識和能力。此外,家長和社區也是安全教育的支持者,許多幼兒園在外出參觀游覽時都會向家長發放專門的意見書,讓家長參與到幼兒園的安全教育中來。
新加坡政府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也有嚴格的規定,強調幼兒的自我保護教育應當放在正常的教育和活動中,新加坡的幼兒園經常開展逃生演習,教師指導幼兒在應急燈的引導下,快速有序的撤離危險地區,鍛煉幼兒的自救能力。
3 結語 現階段我國關于幼兒園的安全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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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此外大部分的研究還只是停留在建立規章制度方面,缺乏實地考察的第一手資料,指導意義不足。因此,根據我國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外一些關于幼兒園傷害事故的應對措施是有必要的,以期在我國探索一條合理可行的幼兒園傷害事故預防機制。
參考文獻:
[1]劉馨,李淑芳.我國部分地區幼兒園安全狀況與安全教育調查[J].學前教育研究,2005(12):15-18.
[2]謝祖霞.基于危機管理視角談幼兒園管理[J].經濟研究導刊,2011(36):227-228.
[3]曲正偉.論民辦幼兒園安全事故中的制度因素[J].學前教育研究,2006(9):31-33.
[4]徐靜.幼兒園傷害事故的個案研究[J].早期教育(教科研版),2011(11):8-10.
[5]譚曼娜.淺談幼兒園安全事故的防范與處理[J].學前教育研究,2004(4):45-47.
[6]朱揚壽,龔慶勝,夏冰.農村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其防范對策[J].教育學術月刊,2010(4):93-94.
[7]阮愛新.幼兒在園傷害事故的成因分析及對策[J].學前教育研究,2002(5):63.
[8]Hopkins RS,Writer JV,Mortensen BK,et al.Childhood injury mortality in Ohio,1979 to 1986. Setting priorities for prevention. Am J Dis Child,1990,144:1179-1182.
[9]Haddon W.Injury control,disease etiology and prevention 2nd ed [M].Boston:Little Brown Se Co,1981:109-140.
[10]劉建君.關于兒童安全問題的思考[J].幼兒教育,2002(4):16-17.
作者簡介:馬媛(1991年-),女,河北邯鄲人,湖北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主要從事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研究。
鄧李梅(1969年-),女,湖北松滋人,湖北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教師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教授,教育學碩士,主要從事基礎教育課程與教學研究。
湯雅黎(1990年-),女,湖北黃岡人,湖北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主要從事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研究。
劉路(1989年-),男,湖北洪湖人,湖北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主要從事課程與教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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