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幼兒園工作規程》的頒布為標志,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作為一場自上而下的改革運動至今已走過了十年的歷程。關于這場改革成效的研究應當成為我國當前幼兒教育研究的重要課題,以為我國幼兒教育政策決策服務。但目前已有研究基本上建立在主觀判斷或現狀描述的基礎之上,缺乏實證依據的支持。開展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研究應當抓住影響改革成效的關鍵階段與關鍵問題,采用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實證性研究方法,從多個角度客觀、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評價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的成效。
[關鍵詞]教育改革;幼兒園教育改革;改革成效
改革已經成為我國幼兒園教育進步和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以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頒發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為標識的、由國家行政力量推動并主導的“自上而下”的大規模的幼兒園教育改革到今天已歷經十年。隨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試行,一場新的幼兒園課程改革運動正在全國各地全面展開。這場教育改革的實際效果如何?改革的預期目標在多大程度上已經在幼兒園教育實踐層面上實現?這是一個迫切需要我們重視,并通過科學研究來做出回答的問題。
一、目前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存在的問題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最初從“民間”自發地興起。1989年以后,以國家教委頒布的《規程》和《綱要》為標志,轉向了由國家行政力量主導和推動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迄今為止,這場“革命”方興未艾。近年來,已有一些學者開始思考如何評價這場改革的成效。他們的基本判斷是改革帶來了幼兒教師教育理念的普遍變化,教育實踐“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如課程范式“正從科學中心主義課程向社會建構中心課程轉變”;教學范式“正由‘傳遞’‘訓練’為主的單向教學向‘引導’為主的互動教學轉變”;“幼兒自由活動時間增多”一,活動區“基本杜絕了沒有材料的現象”;“目的性計劃性貫穿于一日活動各個環節”,讓幼兒消極“等待的時間在減少”等。與此同時,對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質疑也日益增多。如有學者認為“教育改革理論研究不夠,提出種種說法匆忙,問題集中在:理論研究含混模糊,脫離國情。忽視歷史經驗,對教育實際不太了解,對教育改革的特點和復雜性估計不足,缺乏反復實驗、檢驗,目標定位不準……(致使)幼兒園教育改革的理念與實踐脫節現象嚴重”,如教師對幼兒的個別關注仍然很少,重上課、輕游戲的傾向依然存在,幼兒園教育改革停留在表面形式的模仿上,甚至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以前會教的教師不會教了,以前不會教的教師更逍遙了”。教師不是深入參與幼兒的游戲,而只在幼兒發生沖突時短暫介入,根本沒有發揮作為觀察者與監督者的作用等。
上述這些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反思和判斷雖然不乏真知灼見,但基本上都屬于經驗判斷或感性直覺,缺乏實證研究依據。可以說,目前關于、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存在明顯不足,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被邊緣化與模糊化了。長期以來,上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下至基層的學校、幼兒園,人們在評估教育改革的成效時往往把人力物力的投入(包括編寫的學習材料、組織的培訓研習、教學觀摩等)、成品展現(如新出版的教材、體現新的教育理念的教育活動案例和指導手冊等)、工作經驗總結及教師對有關文件的知曉程度(如教師是否熟知《綱要》內容等)當作幼兒園教育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滿足于對教育改革效果的主觀“估計”和事實描述,而很少采用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實證性研究方法來證明教育改革對于教育實踐的影響。這種重主觀判斷、輕科學研究的傾向不僅使得關于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長期以來被邊緣化,得不到應有的重視,而且也使教育改革的成效模糊化,使人們無法準確地判斷教育改革的實際成效,從而無法決定下一步改革的方向;二是目前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目前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多是對幼兒園教育改革歷史階段的回顧與反思,或對幼兒教育事業整體發展狀況的調查等,鮮有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實證研究。導致這一現狀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尚未形成研究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學理分析。框架。自然無法編制或設計分析和評價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適宜研究工具與有效研究手段。
二、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的特點和研究改革成效的必要性
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的顯著特征是“自上而下”。即哈夫洛克(R.G.Havelock)所謂的“研制推廣型”或“中心―外圍型”的教育改革模式。就其優勢而言。這種改革借助于政府和專家在權力和學術方面的“權威”,容易“自上而下”地大規模發動和推廣;這種改革在傳播推廣之前就已經形成了可供學習和借鑒的計劃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而容易廣為接受。但是,這種改革也可能發生以下問題:一是決策者對于當前教育客觀實際和改革需要的認識不一定全面或準確:二是改革精神在傳遞過程中可能發生損失和偏離:三是“所倡導的理論”與教育實踐之間存在差距;四是改革的動機來自于“上面”而非“下面”,幼兒教師被要求進行痛苦的“自我否定”,從而使改革可能遭遇幼兒教師自覺或不自覺的抵抗;五是改革投入的成本和實際的產出之間不相稱。借助于各級行政力量推動的大規模教育改革往往投入的成本較大,但對實施階段改革成效的監控與評估關注不夠。
本來人們在不同的價值觀指導下對這場涉及面如此之大的教育改革成效作出不同的價值判斷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這些判斷都僅僅以主觀之“我見”或描述性的經驗事實為依據,就都不足以令人信服,也就無助于解決紛爭。這也就是說,無論是肯定還是否定的結論都應當以實證性的科學研究提供的“事實”為依據。這是當前各國教育改革政策決策和研究的重要趨勢和特點,以美國學前教育領域中幾個有代表性的問題及相關研究為例:關于全日制托幼服務對學前兒童發展的影響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美國幼教界爭論了許多年,但是最后還是依靠大量的實證性研究解決了紛爭。研究表明。幼兒在園時間長短不是影響兒童發展的關鍵因素,而在于托幼機構所提供的看護和教育質量:關于“開端教育”項目的效果,在其實施的最初二、三十年里可謂眾說紛紜。70年代的一些研究表明該項目對兒童后續學習和發展的影響只有短期的積極效果。近年來的一些研究則肯定了該項目對于縮小兒童入學準備上存在的種族和族群差距具有積極意義。美國聯邦政府正是根據這些實證研究結果決定繼續和擴展該項目的:對于是否要普及先學前班(pre-kindergarten,接收3-4歲幼兒)一直有不同意見的爭論。近年來的研究發現進過正規托幼機構的幼兒的入學準備情況要比,由父母、親戚、家庭托兒所照看的幼兒好,前者的人學準備測驗成績要比后 者高0.22-0.33的標準差。設在公立學校中的先學前班的兒童在入學時的表現比來自其他類型的托幼機構的兒童更好。這些研究結果為越來越多的州決定設立先學前班項目提供了重要的決策依據。英國也出現了類似的科學研究和政策決策密切結合的發展趨勢。如英國倫敦大學教育研究院關于“托幼機構教育的有效性”的研究就為英國政府制定新的幼兒教育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決策依據。
政策研究已經成為近年來教育科學研究領域的一個熱點。過去遠離政策形成和決策過程的教育科學研究者現在越來越多地卷入到政策研究領域中,他們的任務不應是詮釋政策,而應是探討政策的合理性以及可能和實際帶來的影響(包括積極和消極的影響)。在我國,幼兒教育的政策分析與研究基礎還相當薄弱。重視和加強這方面的研究應成為今后我國學前教育研究發展的重要方向。
三、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研究的關鍵階段與關鍵問題
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過程可分為發動、實施和評估三個階段。其中,實施階段是決定教育改革成效的關鍵階段。我國當前的基礎教育改革存在重設計、輕實施的問題。無論理論界還是實踐界對教育改革實施措施的研究都較少,對教育改革的探索大多數仍滯留在對教育綱要、教育標準的解讀層面上,大量的投資用于教育的規劃、設計,但對于新教育計劃付諸實施的對策和具體措施則考慮得很少,究其原因,首先就是研究上的滯后,即有關教育實施的研究很少,研究者對實踐過程中教師們遇到的困惑研究不多。在教育改革的實施階段,班級教育改革又是其中的關鍵環節,教師對待改革的態度和教師能否充分參與改革是影響教育改革成效的關鍵因素,因為班級水平上的教育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的終端。研究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的成效雖然應當關注幼兒園教育改革的四個不同層面:行政推動、專家引領、幼兒園執行、班級教育實踐,但是幼兒園班級教育實踐的改革應當成為改革成效研究關注的焦點。
在確定幼兒園改革成效研究的關鍵問題之后,需要考慮的第二個問題是如何去研究。即研究的路徑與方法問題。一般來說,研究者會從兩個維度來考察幼兒園教育改革的成效:一是縱向的維度,即對教育改革過程的起點狀態與當前狀態進行比較:二是橫向的維度。即把教育改革倡導的教育實踐作為期望的或“應然的”標準。把現實的幼兒園教育實踐作為“實然的”現狀,兩相對照發現其中的差距。從我國幼教界的研究現狀來看,現在已經很難完整重現或真實地獲知十年或二十年前我國幼兒園教育實踐的狀況,要作縱向比較與分析基本上不太可能(相關或類似的研究在過去也很少),因此,目前惟有第二種研究維度是可行的。在此。可以從以下角度開展關于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研究。
一是文本傳遞過程中話語一致性分析。國家的政策文本經過層層傳遞,到最后會轉化為實踐者個體的經驗文本。幼兒園教育改革的指導思想在傳遞過程中是否始終能夠保持其原有的精神內涵?這可以成為研究教育改革實施成效的一個重要角度:二是不同主體對于改革關鍵概念的篩選和理解分析。教育改革的精神或主旨往往集中體現在一些“關鍵概念”上。如“尊重幼兒”“主動學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等是體現我國當前幼兒園教育改革精神的“關鍵概念”。但不同的人(包括改革倡導者、專家、行政工作者、幼兒園教師等)可能會有不同的選擇和理解,了解這種差異可以成為剖析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一個角度:三是倡導的“應然的”實踐和“實然的”實踐之間的差距分析。教育改革的終極目標是在幼兒園班級層面實現倡導的教育實踐。我們可以把教育改革倡導的、“應然的”實踐作為標準,去考察和評價幼兒園教育實踐的“實然”狀況,透視幼兒園教育改革的成效:四是改革對幼兒園教師生活和工作的影響研究。幼兒園教師既是幼兒園教育改革的實踐主體,也是幼兒園教育改革影響的主要受體。幼兒園教育改革對幼兒園教師生活和工作的影響應當成為評價幼兒園教育改革實施成效的重要維度;五是改革對幼兒學習和發展結果的影響研究。幼兒園教育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幼兒園教育質量,促進幼兒的學習和發展。教育改革的成效最終也就應當根據幼兒學習和發展的結果來判斷;六是家長對幼兒園教育改革實施成效的滿意度研究。家長是幼兒園教師的合作伙伴。家長對于幼兒園教育改革的知情和支持程度以及對于幼兒園教育改革實施成效的滿意度,應當成為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研究的重要維度。
總之,“既問耕耘,也問收獲”。有關幼兒園教育改革成效的科學實證研究應當進入我們的研究視野了。這是我國幼兒園教育改革下一步行動的前提,也是政府科學決策。制定更為合理、公正的幼兒教育政策,提高政府公共財政對幼兒教育支持程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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